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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1、负责贯彻执行中央、省市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、政策,执行政府受权的管理职能,指导和布局农村经济发展,沟通城乡物资交流,指导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,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的意见和要求。
    2、为“三农”提供服务。建立和逐步完善综合服务体系,为发展农村经济,为全市农业提供产前、产中、产后的服务。
    3、对烟花爆竹工作实施管理,核发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,配合公安部门对烟花爆竹经营点进行检查,打击私销、贩运等违法行为,堵塞治安漏洞。
    4、积极发展全市棉花生产,宣传并引导农民种植抗虫棉,为棉农提供产前、产中、产后服务,组织业务人员培训,参与棉花市场流通。
    5、受政府委托,行使行政执法权,宣传国家关于食用碘盐的政策和要求,配合卫生、工商、盐业管理部门管好食盐和工业用盐市场,防止私盐流入。
    6、组建行业协会,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:(1)、农业生产资料协会。主要职责是:维护会员利益,协调农资销售价格,组织会员共同抵制假冒伪劣产品,维护农民利益,组织反倾销活动,发布农资供求信息,指导会员搞好经营。(2)、棉花协会。主要职责是:传递信息,疏通渠道,协调好各部门的关系,搞好棉花产、供、销系列化服务,为棉农提供各种技术资料,定期举办各种技术培训班,总结交流棉花生产中出现的经验教训,研究解决实际问题。(3)、胡萝卜蔬菜协会。主要职责是:宣传推广胡萝卜蔬菜新品种、新技术,发布信息,做好胡萝卜蔬菜产前、产后的市场调查预测,进行信息发布,疏通渠道,解决卖难问题。真正发挥协会服务、维权、自律、协调等方面的作用。
    7、管理直属单位的资产、行使集体资产所有代表和管理者的职能,指导基层社管好用好其所属的社有资产,理顺和化解债权债务,防止社有资产流失。
    8、加强自身建设,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。
    9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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